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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題: 我們不結婚,好嗎?(40)
發信站: 政大貓空行館 (Fri May 12 12:59:37 2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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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1999/11/07

天氣:我討厭今天....


在高速公路上狂飆時速170的感覺,原來沒有想像中的刺激,充斥在心裡的

,反而是痛覺,溢出心湖氾濫成災的痛覺....


我相信她,但卻不得不也相信我的眼睛。


我以為她討厭他,我以為她不會在意他的存在,我以為她會跟我一樣只把他

當做一種考驗,我以為我為她做的她都懂,只是空間的因素,她不能在第一

時間裡收到我的關心愛護,我以為我以為的是對的......


從早上八點開始開車,到她家時已經是12:44分了,一路上高速公路塞得亂七

八糟,但我的心情卻沒有因為塞車而有一絲一毫的影響,反而越接近台北,心

裡越高興,總是想著:再沒多久,就可以看見她了,看看她驚訝的表情,載著她

到處走走,一切的想像,都美得不像話。


只是,我就站在她家門口,從中午12:44分等到晚上10點,她才出現在我面前,

原本看到她,我會是很高興的,這世界上有哪個人看到自己喜歡的人還會心情

不好的呢?


我想就只有我而已,並不是不想看見她,而是不想看見坐在她背後,讓沒有駕

照的她載回來的他。


他就是珍珠男吧!我想,因為除了他,我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是我的敵人。

他是一號敵人嗎?那表示還有二號,三號,四號,五號.....


我是不是該高興啊?

自己的女朋友有這麼大的吸引力,有別的男孩子欣賞她,那表示我的眼光不壞

是嗎?也表示我的能力不錯,可以追到這麼一個優秀的女孩子?


狗屁一堆,安慰自己也該看情況吧!

她到底是誰的女朋友我已經沒有把握回答自己了。


再一次,雨又救了我,否則如果讓她看到我的淚水,我的不敗戰績就毀了,我

可不希望這輩子有機會讓她看到我的眼淚長怎樣的,尤其是因為她而掉下來的

眼淚,那表示不爭氣,表示沒用,表示懦弱......


表示我已經愛她愛到超過自己所有的極限......


就因為如此,所以我不想承認,我不想讓淚水成為我傷痛的佐證,我不想在我

心碎欲裂的時候再看見她純真惹憐的眼睛,還有她讓人毫無抵抗能力的眼淚。


所以,我讓我的眼淚躲在雨裡,只讓自己聽到眼淚在哭泣的聲音。


那把傘,是兩年前她在士林迷路時,我拿給她用過的。

記得那一天,是我第一次確定自己喜歡上一個女孩子的時候,所以,那把傘,

算是一個回憶吧!一個我不知道是錯是對的回憶。


他會是個好男朋友吧!我想,至少他在她的身邊,隨時可以照顧她,愛護她,

給她第一時間想要的,給她所有她需要的陪伴。

如果我捉不住她,留不住她,我會讓她飛,因為她有自己的翅膀,有選擇屬於

自己天空的權利。


昨天晚上的10:04分,台北下了一場雨,全世界好像都被洗乾淨了一樣,只剩下

我的心,仍殘留著血的痕跡。


我會不會再寫這本日記呢?在我跟她在一起之後的第14天之後...我不知道,因

為我也害怕著,當我打開日記的時候,我會看見這令人心碎的日期。


1999/11/07....


如果她....不....如果妳有機會看見這本日記的這一篇,請不要哭,這一篇日

記的命運很可憐,因為它已經溼過一次了.....

 

翰聰 AM 03:44

 

 


-待續-

 


* 失戀的時候數花瓣,是一種最棒的自欺欺人的方法 *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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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Origin: 貓空行館 ◆ From: 211.72.95.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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