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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  題: 夏天,很久很久以前  (56)
發信站: 政大資科貓空行館 (Tue Dec 16 10:50:32 200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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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 十 章

 

  我常常夢到那個地方,綠油油的田野、飛揚的棕色塵土、靜謐的三合院,景色向來一

如油畫般的色彩分明,但就像壞掉的鐘晷始終是靜止的。高至平搭火車回家之前曾問我

要不要一起回去看看,我搖頭拒絕了,在心底深處似乎一直畏懼再回到沒有奶奶的那個

地方。


  儘管離開那個地方還不到半年,伸手可及,然而每每試著回憶它的輪廓,它竟成了一

方海市蜃樓,甜美而模糊的。

 

 

  我在採訪後的一個禮拜交稿,社長和其他社員對於我能找到這位網路作家新秀都感到

訝異和讚許,我則在心裡打定這是最後一次與林以翰有課堂之外的交集,不料他又出了

個人第二本書,並且大賣,那已經是兩個月後的事了。


  我沒跟小芸說林以翰對我有意思,因為他根本沒有行動,不過,是不是起碼要讓高至

平知道?這麼一來…會不會顯得我在炫耀什麼似的?


  我悶在心裡,不停掙扎、猶豫,讓我煩惱的並不是被人追求,事實上我不想為此失去

他這個朋友,當初他說我是他第一個朋友,那句話果然是道甩不開的枷鎖。


  屺人憂天了一陣子,我自動打電話去高至平家,問他坐幾點車子回台北。星期天傍晚

六點半,我搭公車來到火車站,等不到十分鐘就看見高至平提著一大袋行李朝南門口走

來。


  「珮珮……」


  高至平發現我的時候,顯得好吃驚,原本匆促的步伐一度放慢,等回過神才趕緊朝我

跑來。我佇立在原地,不由得扯出一抹笑,嘿嘿!給他驚喜的感覺真好。


  「妳怎麼來了?」

  「我來接你呀!」

  「我又不是不認識路。」

  「管你認不認識路,我就是想來。」

  他怪異地瞧瞧我抱在胸前的東西:「妳連安全帽都準備好囉?」

  「給你載啊!」

  「搞不懂妳。走吧!」


  他繼續往南門口走,我沒有立刻跟上,不知怎麼,些許困惑,關於我的出現他為什麼

不很在意的樣子?我不是要求毫無保留的浪漫(那對高至平這個人而言不啻是項苛求),

我只是要…要多一點他在乎我的感覺。


  坐上高至平機車,他專心在擁擠車潮當中穿梭,我則安份地把雙手放在後座支架,雖

然已經在交往,但我猜要是真的從後面抱住他,他肯定當場撞車,為了我們的安全,我

最好別輕舉妄動。


  我們和一般情侶不太一樣,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什麼傾傾我我、甜言蜜語之類的狀況出

現,那會很怪,鬥嘴可能比較適合我們,我和他都不是勇於習慣親密距離的人。


  高至平在一家頗受好評的路邊攤停下來,我們各自點了餛飩麵和爌肉飯,吃起簡單的

晚餐,他聊到萍萍的近況和高伯母託他帶給我的一袋橘子。


  「喂!有女生喜歡你嗎?」


  我突兀地在橘子話題外飛來一筆,他頓頓,夾起白飯送進嘴,大口大口嚼著:

  「沒有吧!我那麼土。」


  才不是呢!以一個旁觀者來看,高至平算是一位不錯的男孩子,既會念書又懂得玩,

外表也不差,不少女生應該都對他有好感吧!


  如果遇到了,他會怎麼應對?


  「妳問這個幹嘛?」

  「只是問問。」


  我功敗垂成地想要夾起麵條,卻一再滑落,高至平那碗飯倒是快吃完了,他扒了幾口,

沒來由說:

  「就算有人真喜歡我,也不干我的事,我喜歡的人不是她們。」


  我停下筷子,望向他,溜掉的麵條濺了一滴湯汁在我臉上,他伸出手,在我臉頰上抹

抹,笑一下,是那樣的天真:

  「妳今天到車站等我,害我好高興。」


  他指尖上的溫存差那麼一點點就要觸動我心上即將蕩開的弦。這輩子…這輩子我絕對

不相信林以翰那本「如果沒有太早遇見」的論點,能夠遇見高至平並且喜歡他,我已經

覺得很幸福。


  也因此,擁有這些想法的我,若是再有任何自私的隱瞞未免太不應該,所以,我決定

一五一十告訴他。


  「那我跟你說,我修的一科通識課和一個男生同班……」


  我一講到「男生」這個字眼,高至平立刻打住所有動作,他碗裡還剩最後一口白飯。


  「那又怎麼樣?」

  「我跟他交情還算可以,上次為了新聞社的專欄,還去採訪他,然後,採訪那一天我

們去喝咖啡,我覺得…覺得他好像對我印象不錯。」


  我休息片刻,瞟他一眼,啊啊!高至平臉上的表情完全僵住了,一副明明有話要說又

偏偏死要忍住,心裡想什麼都寫在臉上,大概就是他現在這德性吧!


  「我先說清楚喔!只是『好像』,完全是我自己猜的,那男生根本就沒有對我說什麼,

還有,我不喜歡他。」


  說完,我等著高至平的回答,說「回答」,我承認是動了試探的念頭,我把林以翰當

作一根量尺,想要測測高至平的愛有多深。


  我這麼卑鄙,難怪高至平不會上當,從頭到尾他只問了一句對方叫什麼名字。


  「林以翰。」

  「喔!」


  他喝起他的貢丸湯,我看了一會兒,淡淡反問:

  「就這樣?」

  「就這樣。妳快把麵吃完吧!糊了。」

  「不吃了。」


  我扔下筷子,他瞥了凌散的筷子一眼,起身走去付錢,我也站起來,搶在他把錢交到

老闆手中之前,把我那一份遞上去。


  他看向我,我不服氣地回瞪,高至平不多說,一貫是男子漢不管兒女私情的瀟灑,自

己走向摩托車,把安全帽丟給我,我一跨上機車,他便驅車離開熱鬧的路邊攤子。


  這條路線,是要到我住處的途中,高至平要送我回去了。

 


    *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*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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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這個世界上,一定有一種奇妙的感應,是戀人的直覺,特別敏銳、特別的神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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