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bluefox (藍狐) 看板: StoryNet
標題: 愛上麥當勞(十)
時間: Tue Jun 6 19:20:44 2000


Chapter 10

自從那一次的聯誼後,我可說是忙的不可開交。

西瓜太郎不出所料的宣布要追小燕子;桃太郎則是以小龍女為目標;而嘉宏不顧
眾人勸解,一定要追思嘉……
至於野狗和猴子,兩隻…不,兩人不約而同的為了林秀瑜而神魂顛倒,還因爭論
誰比較適合她,導致大打出手,最後雙雙送到醫院包紮。不巧在醫院又一言不和,
連手術刀和針筒都拿來當武器……
事情差點鬧大,醫生還責備我們為什麼把精神科的病人送到外科…

我沒告訴醫生,他們其實該送獸醫院。

山雞喜歡的是曉玲,在向我問了一大堆她高中時的事後,也宣布「參選」…

總歸一句話,每個人都找到目標了,雖說我實在很想告訴他們,他們的目標實在
是「高處不勝寒」,後果恐怕是「尋尋覓覓,冷冷清清,淒淒慘慘淒淒……」

但基於良心的譴責,我沒有說出來,因為既然有機會看他們被拒絕後的衰樣,不
成全他們也太對不起自已的良心了。

那為什麼是我忙得不可開交?

是這樣的,我在成功嶺時,曾幫一位排長寫了幾封情書給一個在泡沫紅茶店打工
的女孩,結果他真的追到那女孩了。

面對這次「不可能的任務」,這些人自然就會想到我的英勇事蹟,以為只要我一
出馬,必定「同理可證」。於是乎我便不得不幫他們六個人各寫一封信給不同的
對象,並拍胸脯保證一定不會失敗,然後事後還得能解釋其之所以失敗是他們自
已的錯。可以想像這種信有多難寫吧?

你也許會問我為什麼不乾脆拒絕算了?

當你光著屁股睡覺的照片落在別人手中時,我想你也不會拒絕的。

那天是聯誼後的第五天,台北的天空飄著絲絲細雨,剛練完球的我,拖著一身疲
憊走出體育館,赫然發現一群人全都集合了在門口等我。

「嗨!山地人,練完球啦?」西瓜太郎用一種小孩要糖吃時的可怕語氣向我打招
呼:「我們要請你吃飯,順便討論信的事,還記得嗎?」
「哎唷!我今天很累,改天啦!」這是實話,快比賽了,每天都被操到軟腳。

「馬的,」嘉宏惡狠狠道:「每天都說改天!我咧#$^&#%$#^$#%……」
桃太郎也道:「不能再拖了啦!她們身邊每天都有一大堆蒼蠅在飛來飛去,要是
再不快點…」
說的好,至少你還知道自已是蒼蠅。

臉上還貼著OK蹦的野狗和猴子,一左一右的走到我旁邊,把手搭在我肩上,野
狗冷冷的道:「隨便你,反正我不在乎再去一次醫院。」

哼!我蘇某豈是臣服於惡勢力之下的人?正要揮手打掉肩上的髒手,山雞不疾不
徐的說:「大家不要再逼他了,我們自已去吃麥當勞吧!」

嗯嗯,果然只有山雞算得上是朋友。

「反正他待會兒如果沒有出現,那這張照片就會在麥當勞門口出現。」山雞臨走
時,拿起手中一張照片在我眼前晃了晃。我依稀可以看到自已最引以為傲的那件
印著麥可喬登的NIKE四角內褲,和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(基於此時無聲勝有聲的道理,所以用…………留給讀者一點想像空間。)

「我去!我去!」唉!認命了,人生就是這樣的。

不久,我便拖著疲憊的身心,和他們一起坐在麥當勞裏上次聯誼時坐的位置上。
面對著滿桌的食物,還來不及吃,西瓜太郎便忙著拿出信紙道:「我先!」

「為什麼是你先?我和山地人認識最久,是我先!」嘉宏不服氣。
「喂!你也不想想那張照片是誰拍的?我先啦!」桃太郎不甘心道。
「喂喂,把他褲子脫下來的是我,我犧牲比較大耶!我先…」野狗也來發話了。
「不對!在他屁股上寫字的是我,我精神上受創最嚴重!先寫我的…」猴子也是
面紅耳赤。

此時山雞大吼一聲道:「都不要吵!先讓他吃東西嘛!不然他怎麼有力氣寫?」
大家終於靜下來,山雞又道:「我管你們誰的功勞大,反正現在照片在我手中,
所以當然是我先。」

順序就這樣敲定,我默默的吃著雞塊,開始考慮老爸要我參加轉學考的事…

不一會桌上的食物風捲殘雲般被一掃而空,山雞笑嘻嘻的把一本信紙放在我面
前,說道:「來吧,既是高中同學,你應該比較了解她的心態。」

這真是從何說起?姑且不論她的改變,就算她真的一點都沒變,我也是無從了解
起。

眼看大家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,我只好嘆一口氣提起筆開始寫:

== == == == == == ==
曉玲:
我是山雞,妳還記得我嗎?也許妳不會記得我,因為山地人實在是搶盡風頭。
如果,我是說如果,妳稍微注意到的話,妳會發現那天聯誼時,有一雙眼睛從頭
到尾都停留在妳身上。
是的,雖然我沒有讓人驚豔的外表,也沒有花不完的錢,更沒有一張天花亂墜
的嘴……但是我有一顆心,裏面裝滿我對妳的愛慕。
寫到這裏,實在不明白,以前的我,看到這樣噁心的文字,一定會把正在吃的
東西吐出來。可是現在,卻是我自已把它寫出來了……而且是發自內心的。
還是不明白。
也許是真正墜入情網時,就會有這樣的症狀出現吧?
妳願意在這個星期天和我一起去看電影嗎?
一隻病危的雞
== == == == == == ==

寫完,山雞拿起信紙搖頭晃腦唸了一遍,似乎頗為滿意。然而就在他唸完的同時,
其他人不約而同的往廁所跑………

不多時廁所傳來「噁…」「噗…」「噁耶……」的聲音,想來是在嘔吐。

山雞不以為意,拍拍我的肩膀道:「真有你的,山地人,我覺得應該會成功。」
咦?比我想像中還好混。

「那還用說?除非她真的很討厭你。」
這樣說是伏筆,當他被拒絕時,就會自然的以為真的是因為被討厭的關係。

山雞馬不停蹄立刻離去,嘉宏等人才陸續從廁所出來。

「喂,先說好,我不要寫得那麼噁心的信!」桃太郎心有餘悸的說道。
「那你想要怎麼樣的信?」
「嗯…」他想了一下,道:「要有一點幽默的,這樣才能打破她的戒心。」

幽默?沒問題,我立刻提筆:
== == == == == == == ==
龍姑娘:
提筆寫這封信給妳,實在不知道待會兒有沒有把它寄出去的勇氣。妳是那麼的
飄忽若仙子,能配的上妳的,大概只有人稱神鵰大俠的楊過。
可是,我不但沒有楊過那般高強的武功,也不像他那般俊俏,更加別提在武林
上的地位………就連跟在身邊的寵物,我也是遠遠及不上人家,他有一頭雄壯威
武的神鵰陪伴,而我呢?只有自以為是的山雞、慾求不滿的野狗和娘娘腔的猴子
跟著我……
雖然如此,有一件事,我有自信不會輸給他!那就是我對妳的仰慕之心……如
果願意,妳可以叫我過兒嗎?
正在斷腸崖邊徘徊的 桃太郎
== == == == == == == ==

我把信塞給桃太郎,小聲道:「不能給他們看到。」

桃太郎看著信,忽而大笑,忽而搖頭嘆息……最後不說一句話,只是感激的看了
我一眼後離去。

太好了,又擺脫一個了!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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